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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CC新增发证要求-FCCID认证

发布:2023-02-07 17:11,更新:2024-11-17 08:00

  2023年2月6日,美国在《联邦公报》上公告,为保护美国国家的网络和供应链免受对国家安全或美国人的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之设备(“覆盖”设备)的侵害,禁止了


  对处理/授予FCC涵盖名单“Covered List”上列出的实体所生产的“覆盖”电信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进行设备授权。


  FCC法规2.903,2.911(d)(5)等章节也增加了相应的文件要求。根据FCC*新通知及KDB 986446 D01的进一步说明,自2023年2月6日起,TCB授予的所有FCC设备的新


  授权,申请方都需提供以下两种声明:


  ●Certifications concerning“covered”equipment.


  FCC覆盖设备认证证明函,声明申请方或所申请的产品、元器件等不是禁止清单上所限制。


  注:由申请商签字,具体内容要求请参考附件KDB 986446 D01。


  ●Certification designating a U.S.agent for service of process.


  美国代理人指定证明(申请商是美国公司的除外),并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商和代理人双方签字;


  申请人表达被代理意愿,指定代理人接受传票送达的义务;


  提供代理人的美国当地地址和电子邮箱;


  申请人需确保其产品终止所有营销和进口或任何涉及该设备FCC相关程序结束后依然维持其本地代理不少于一年的义务。


  关于代理人


  美国代理人將具有与美国SDoC责任方类似的标准,代理/责任方通常是以下人员之一:


  美国制造商


  或美国组装商(如设备由单个元件组装而成)


  或美国进口商(如设备是进口的)


  以上新增的文件都需在新申请资料中同时递交。在此建议相关企业提前准备所需文件资料,以免您在申请FCC证书时出现不必要的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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