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SDS (EU) 2020/878标准实施-UFI被提出强制要求
CLP法规强制要求提供UFI
欧盟《关于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EC)No 1272/2008,CLP法规)的附件VIII中针对有害混合物产品唯一配方标识符(UFI)提出强制要求,对于消费用途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要求2023年起已生效,对于工业用途混合物也将于2023年底正式生效。
(EU)2020/878法规要求新版SDS填写UFI
(EU)2020/878对欧盟REACH法规((EC)No 1907/2006)附录II针对安全技术说明书(SDS)的要求进行修订,规定在新版SDS中混合物需要将UFI填写在1.1节中。
(EU)2020/878法规相比之前(EU)2015/830法规SDS要求的主要变化总结如下:
1.SDS格式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修订版7和8保持一致。
2.在SDS第1节中增加混合物唯一的配方标识符(UFI)(如有);如果安全数据表涉及一种或多种纳米形式,或包括纳米形式的物质,则应通过在SDS第1节中的产品标识符中使用“纳米形式”一词来表示。
3.在SDS第2节危险识别信息中强调物质是否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
4.根据CLP 1272/2008的规定,增加特定浓度限值(SCL),乘数因子和急性毒性估计值(ATE)。
什么是UFI
UFI(唯一配方标识符)是一组具有特定格式的16位字母和数字的代码组合,以缩写“UFI:”开头,并用连字符将字符分隔成4块。
如:UFI:J200-U0CW-500U-XXXX
UFI可以帮助明确被通报混合物的信息与投放市场的相应产品之间的关系,在发生事故时可以帮助欧盟各成员国指定机构快速建立应急响应。
UFI如何申请
UFI可以在线创建,创建完成后,需要在ECHA完成毒物中心通报(PCN)才可以与产品关联,从而实现化学品信息的高效监管。
当出口欧盟的非欧盟企业不想透露混合物配方时,无论混合物是否具有危害,都可以委托欧盟境内第三方机构进行自愿通报,使用UFI来替代具体成分信息来传递给下游客户,以此实现商业机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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