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与欧盟RoHS的区别-RoHS环保认证哪里做
RoHS是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的简称,是指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欧盟RoHS 2.0 2011/65/EU于2011年7月1日发布,中国RoHS 2.0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发布。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中国RoHS和欧盟RoHS的区别。
一、管控范围不同
欧盟RoHS管控的是直流电1500伏、交流电1000伏以下的电子电气产品,豁免的产品除外。
中国RoHS框架下要求淘汰有害物质的产品采用穷举法列出,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中的产品需要达到限制有害物质的相关标准要求,其中包括电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手机等12类产品。
二、管控物质不同
欧盟RoHS管控物质目前为10项,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中国RoHS管控物质目前为6项,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三、监管制度不同
欧盟RoHS主要是以流通领域抽检为主。
中国RoHS有流通领域的监管,也在生产环节加强了监管措施,中国RoHS要求纳入《达标管理目录》内的产品供方必须在“国推自愿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二选一,并且将信息录入统一的平台。
四、认证要求不同
欧盟RoHS没有强制性认证要求,但欧盟制定了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IECQ-QC080000,企业自愿申请认证,该体系的基础框架就是ISO 9001。
新规中明确中国RoHS必须在“国推自愿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中选择一项,国推自愿性认证有四种认证方式。
标识要求不同
电子产品符合欧盟RoHS等其他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可给产品加贴CE认证标志。
中国RoHS有标识要求。管控范围内的电子产品应根据RoHS有害物质的存在情况张贴“绿标”、“橙标”。
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还需参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合格评定标识。
六、测试方法不同
中国RoHS检测方法目前参考的是GB/T 26125-2011,等同于IEC 62321:2008标准。
欧盟RoHS检测方法自2008年以来一直在不断更新,因此部分数据无法与中国RoHS测试共用。
七、对检测机构的要求不同
中国RoHS有明确的要求:
1)国推自愿性认证:认证样品检测工作应由认证机构签约且满足相关能力和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
2)自我声明中的检测报告可以来自生产者、生产企业等自有且满足相应技术能力的实验室,也可以是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或者是供方在所有组件、部件及元器件、原材料的有害物质判定的基础上整理形成的符合性报告。
欧盟在执法环节一般来说,根据需要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当然检测机构是ISO/IEC 17025认证的实验室,也就是我国的CNAS认可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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