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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办理要点

发布:2024-03-06 16:24,更新:2024-11-14 08:00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修订后的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志的式样:

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按规定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含自我声明)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标志的种类:

CCC标志分为标准规据CCC标志、印刷/模压CCC标志和电子标注CCC标志三种。

 

标准规格CCC标志:

由指定认证机构组织印制,标志具备防伪功能,可识别、可追溯。获证产品的生产企业凭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自我声明)向指定认证机构购买。

 

印刷/模压CCC标志:

印刷/模压CCC标志由获证组织结合产品具体情况设计制作,标志应与产品本体或铭牌不可分割,标志图案应清晰、完整、独立。

 

电子标注CCC标志:

电子标注CCC标志仅适用于具有集成屏幕且使用电子铭牌的产品,由获证组织结合产品具体情况设计制作。

 

标志的标注位置:

标准规格CCC标志:应加施在获证产品外表面的明显位置或规定的位置上。

 

印刷/模压CCC标志:应加施在产品外表面或铭牌的明显位置。


 

电子标注CCC标志:在产品的集成屏幕上以电子方式显示的CCC标志。

 

受产品形态、体积等限制,不能采用上述三种方式加施 CCC 标志的产品,应在产品的Zui小销售包装上或随附文件中加施标准规格CCC 标志或者印刷/模压 CCC 标志。

 

标志信息的查询:

获证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CCC标志管理制度,对CCC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指定认证机构应公布可公开的防伪识别方法,对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印刷、发放等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并可追溯到获证产品的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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