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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oHS指令PVC豁免条款更新

发布:2023-07-27 14:21,更新:2024-11-15 08:00

  2023年7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EU)2023/1526,在欧盟RoHS指令附件Ⅳ中新增第41a条关于聚氯乙烯(PVC)中铅的豁免,该指令在公布后的第20天生效。


  医疗设备中特定传感器中铅的替代尚未完成,目前的铅替代品并非对所有参数(如肌酐和尿素氮)都准确可靠,无法确保为这些特定设备提供替代品,为避免对医疗服务产生负面影响,经评估,该条款符合欧盟RoHS指令2011/65/EU豁免相关条件,因此在指令的附件Ⅳ中,增加了以下条目:


  条款


  附件Ⅳ,41a


  内容


  用于全血肌酐和尿素氮分析的体外诊断医疗设备中电流、电位和电导传感器聚氯乙烯(PVC)基材中的作为热稳定剂的铅


  范围与有效期


  适用于第8类产品,2023年12月31日到期


  欧盟RoHS指令豁免相关规则


  *长豁免有效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 5(2)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II中所列的豁免,对于附件I中1-7,10,11类产品,*长豁免期限为5年,第8和9类产品*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对于2011年7月21日在附件IV中所列的豁免,*长豁免期限为7年,除非特别指出了更短的期限。


  豁免延期申请规则-2011/65/EU Article 5(5)


  更新的申请应在豁免期满前18个月前提出。在更新决定出台前,已有的豁免保持有效。


  豁免撤销过渡期规则-2011/65/EU Article 5(6)


  当一个豁免申请被拒绝或者一个豁免被撤消,该豁免的有效期*早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迟在做出决定之日起18个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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