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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检测

发布:2022-12-13 14:09,更新:2024-05-02 08:00

  2020年7月9日,美国Toxicsin Packaging Clearinghouse(TPCH)网站发布公开声明,对其发布的关于《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控制法规》(Toxicsin Packaging Model Legislation)的更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涉及新增全氟/多氟烷基物(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作为管控物质,同时提出了一些新的验证包装材料中高风险化学物质的流程。该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效是45天,即截止日期为美东时间2020年8月24日11:00pm。


  法案生效后将对出口美国市场的包装材料产生新的限值,对包装材料的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企业带来合规和产品质量的新挑战。


  截止目前,美国TPCH制定的《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控制法规》已经在美国19个州生效,用于禁止包装材料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使用,并限制了这四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总量小于100ppm(100mg/Kg),这一要求欧盟的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是一致的。


  该法规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禁止有意使用,将合规的主要责任置于供应链上,要求制造商和供应商验证他们制造、销售和使用的产品符合法规的要求。


  此次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定义更新(sec.3)


  增加了“消费后回收材料”的定义。


  修改了“有意添加”的定义,以澄清由于消费后材料的使用造成的“偶然出现”。


  2.增加管控的新物质(Sec.4)


  针对所有的包装,新增了全氟或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性要求,于法规正式实施后两年生效。


  限制性要求为:PFAS不得检出,邻苯二甲酸酯不得超过100ppm。


  3.删除以下豁免条款(sec.5)


  关于“标有生产日期,且该日期在法规生效日期之前的包装或包装组件”的豁免。


  关于“含有玻璃化标签,且是根据特定标准生产和测试的玻璃和陶瓷类包装或包装组件”的豁免。


  关于“闭环系统中可重复适用的包装”的豁免。


  关于“由于使用了回收材料导致重金属超标”的豁免


  4.增加评估新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标准(sec.6)


  包装中高关注化学物质的性质,有可靠的科学依据证明该化学物质满足:


  (1)已知对发育/健康有作用


  (2)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高持久性、高生物蓄积性(vPvB),见(ECHA表R.11-1表中物质)


  (3)生物监测证明存在于人体血液和器官中


  (4)用于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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