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公告,将磷酸三苯酯(TPP)正式列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至此,SVHC候选物质增至242项。
在候选清单的第31此公众咨询中,磷酸三苯酯 (TPhP)被提议为SVHC。然而,由于成员国委员会无法达成共识,在2024年6月候选清单的更新中,这项物质没有加入到
候选清单。如今,在经过10月份会议中的进一步讨论之后,成员国委员会一直同意将TPhP认定为SVHC, 并确认将其加入候选清单。
该项物质信息如下:
物质名称 | EC No. | CAS No. | 提议原因 | 潜在应用 |
磷酸三苯酯(TPhP) Triphenyl phosphate(TPhP) | 204-112-2 | 115-86-6 | 内分泌干扰特性 ( 第57(f)条-环境 ) | 用作阻燃剂及增塑剂,主要用于树脂、 工程塑料和橡胶等; 用于化妆产品; 用作实验室化学品; |
SVHC物质状态总览
截至目前,SVHC物质状态汇总如下:
▶ SVHC候选清单物质:242项
▶ 待定物质:1项(间苯二酚)
▶ SVHC咨询清单物质:6项(公众咨询已结束,待官方Zui终决议)
▶ SVHC意向清单物质:7项
企业责任与义务
● “物质或混合物”类产品(如涂料、油墨等)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必须向下游使用者提供符合欧盟REACH法规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其中混合物还需在 SDS 1.1 节中填写 UFI(唯一配方标识符);
● “物质”类产品中SVHC含量超过0.1%,必须向下游传递安全使用说明,其中至少包括该SVHC的名称。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供应商应在45天内对其免费提供相关信息;
● 当“物质”类产品中SVHC含量超过0.1%,且出口超过1吨/年时,欧盟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唯一代表还须向ECHA提交通报;
● 若为新增SVHC物质,通报义务需在该物质加入SVHC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
SCIP通报义务
自2021年1月5日起,根据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FD)要求,含SVHC物质且含量超过0.1%的输欧产品需在SCIP(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 (Products))数据库通报SVHC候选物质含有情况信息,才可以投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