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即TSCA(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由美国国会于1976年颁布,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实施。该法案旨在综合考虑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预防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不合理风险”。经多次修订,TSCA已成为美国有效管理化学物质的重要法规,也是输美产品正常贸易的先决条件。这些规则于2021年2月5日生效,并于3月8日起分阶段实施。
一.美国环保局对输美化学品有什么要求?
TSCA法将美国境内的化学物质分为“现有化学物质”(已列入TSCA目录的物质)和“新化学物质”(未列入TSCA目录的物质)来进行管理。截至2012年1月26日,TSCA非保密目录收录了67018个物质和16572个PMN申报物质。如果企业希望查询TSCA保密目录,需向EPA提交友好声明。
老物质必须进行CDR申报,新物质进行PMN申报,老物质的新用途进行SNUR申报等,并且对高关注物质有限制要求。如果企业违规制造或进口,将被处以高每天27,500美元的罚款。需要注意的是CDR申报周期为4年一次。
二.哪些产品需要办理TSCA呢?
不受TSCA监管的产品:烟草和烟草制品、核材料、军火、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和仅用作农药的物质。也就是说除了这些产品其它带非金属产品都要做TSCA。
2021年1月6日,美国环境保护局(US EPA)在联邦公报发布了五种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有毒(PBT)物质的规则40 CFR 751.401-751.413,规则对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的DecaBDE十溴二苯醚、PIP(3:1)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CTP五氯硫酚、HCBD六氯丁二烯、2,4,6-TTBP 2,4,6三-叔丁基苯酚共五项PBT物质提出了管控要求,这些要求已于2021年2月5日正式生效,并将于3月8日期逐步实施。这些物质的主要用途及管控要求如下:
①十溴二苯醚(DecaBDE)CAS No.1163-19-5
②异丙基化磷酸三苯酯(PIP(3:1))CAS No.68937-41-7
③2,4,6三-叔丁基苯酚(2,4,6-TTBP)CAS No.732-26-3
④五氯硫酚(PCTP)CAS No.133-49-3
⑤六氯丁二烯(HCBD)CAS No.87-68-3
三.TSCA办理流程
1、企业准备产品资料给检测机构
2、检测机构进行样品评估并报价
3、企业填写申请表、快递样品给检测机构
4、双方签订合同
5、检测机构安排测试
6、测试完成,检测机构出证书草稿、报告草稿给企业进行确认
7、企业确认无误之后出正式证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