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的简称,是指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欧盟RoHS 2.0 2011/65/EU于2011年7月1日发布,中国RoHS 2.0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发布。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中国RoHS和欧盟RoHS的区别。
一、管控范围不同
欧盟RoHS管控的是直流电1500伏、交流电1000伏以下的电子电气产品,豁免的产品除外。
中国RoHS框架下要求淘汰有害物质的产品采用穷举法列出,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中的产品需要达到限制有害物质的相关标准要求,其中包括电冰箱、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手机等12类产品。
二、管控物质不同
欧盟RoHS管控物质目前为10项,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中国RoHS管控物质目前为6项,包括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三、监管制度不同
欧盟RoHS主要是以流通领域抽检为主。
中国RoHS有流通领域的监管,也在生产环节加强了监管措施,中国RoHS要求纳入《达标管理目录》内的产品供方必须在“国推自愿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二选一,并且将信息录入统一的平台。
四、认证要求不同
欧盟RoHS没有强制性认证要求,但欧盟制定了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要求IECQ-QC080000,企业自愿申请认证,该体系的基础框架就是ISO 9001。
新规中明确中国RoHS必须在“国推自愿性认证”和“自我声明”中选择一项,国推自愿性认证有四种认证方式。
五、测试方法不同
中国RoHS检测方法目前参考的是GB/T 26125-2011,等同于IEC 62321:2008标准。
欧盟RoHS检测方法自2008年以来一直在不断更新,因此部分数据无法与中国RoHS测试共用。